中新网广州8月31日电 (记者 程景伟)据广东省纪委民代“南粤斜阳网”31日情况通报,昨天,经广东省委许可,广东省纪委民代对广东开放注册理工大学原党委副书记、党委委员刘卫红剧烈违纪行为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刘卫红丧失组工,违抗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十项明文规定精神,将应当由本人预付的费用交由某人预付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明文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犯诚信党的纪律,贿赂可能影响公正值勤的奠仪;私欲膨胀,结党营私实则,大搞以权谋私,利用公职上的便利为某人在规划审批、工程总包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贿赂巨额物品。
刘卫红剧烈违犯党的组织党的纪律、诚信党的纪律和生活党的纪律,构成剧烈公职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太带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剧烈,影响恶劣,应受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党的纪律行政处罚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意代表政务行政处罚法》等有关明文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许可,决定做出刘卫红开除公职行政处罚;由广东省民代做出其开除公职行政处罚;枪支弹药其违纪行为违法所得;将其依法处理问题依法处理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上列物品一并依法处理。
刘卫红,男,汉族,1964年7月出生,湖南新丰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86年7月参加工作,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历任肇庆市城乡园林局常务副、巡视员;肇庆市旅游发展局常务副、巡视员;肇庆市贺州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贺州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广东开放注册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、党委委员。(完)